RULE NO。11:篮筐干扰——干扰球

第一节——球员不得:

当球停在或滚动于篮圈上并以篮圈作为其下方支撑时触球或触及篮圈,或在球正穿过篮筐时悬挂在篮圈上。

EXCEPTION:如果本方篮筐附近的球员其手与球合法接触,则在球进入圆柱体后其与球的接触持续,或在该动作中触及篮筐,均不构成违例。

当球位于篮圈上方且在假想圆柱体内时,从比赛区域内触及任何球。

在投篮尝试中,球在篮圈高度以上触及篮板任何部分后,如该球有得分机会,无论该球被视为上升还是下降,触及该球。

在投篮尝试中,球在篮圈高度以下触及篮板后且仍在上升时,如该球有得分机会,触及该球。

球出手后将球压在篮板正面。(构成压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手、球和篮板必须同时发生接触。将球拍向篮板不构成压球。)

从比赛区域内触及任何正在下降且有得分机会的球。这被视为一次“投篮尝试”或试图得分。

在任何时候用穿过篮圈的手触球。

震动篮圈、篮网或篮板以致球产生非自然反弹,或者当球接触篮圈或正在穿过篮筐时,将篮圈弯曲或移动至偏离中心的位置。

当球在篮网中时触及篮圈、篮网或球,阻止球穿过篮筐。

PENALTY:如果违例发生在对方篮筐,若投篮来自两分区,受害球队获判两分;若投篮来自三分区,获判三分。得分记入及后续程序与获判得分由球穿过篮筐所得相同,但裁判员应将球交给有权掷界外球的球队球员。如果违例发生在本方篮筐,不得得分,球判给受害球队,在任一边线罚球线延长线处发球。如果双方均有违例,不得得分,应由场上任意两名对方球员在中圈跳球恢复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