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进球

当球的整体越过球门线、在两根门柱之间且在横梁下方,并且进球队伍没有犯规时,即为进球。

如果守门员直接将球掷入对方球门,则判给球门球。

如果裁判在球整体越过球门线之前示意进球,比赛以坠球重新开始。

10.2 获胜队

进球数较多的队伍获胜。如果两队均未进球或进球数相等,比赛为平局。

当赛事规则要求在平局比赛或主客场两回合较量后决出获胜队时,确定获胜队仅可采用以下程序:

客场进球规则

两个相等的加时赛时段,每个时段不超过15分钟

点球(点球决胜)

可组合采用上述程序。

10.3 点球(点球决胜)

点球(点球决胜)在比赛结束后进行,除非另有说明,相关比赛规则均适用。比赛期间被罚令离场的球员不得参加;比赛期间向球员和球队官员出示的警告和黄牌不会带入点球(点球决胜)。

程序

点球(点球决胜)开始前

除非存在其他考虑因素,例如场地状况、安全等,裁判掷硬币决定踢球所用球门;该球门仅可因安全原因,或球门或比赛场地变得无法使用而更改

裁判再次掷硬币,猜中的队伍决定先踢或后踢

除无法继续比赛的守门员可由替补球员替换外,只有比赛结束时在比赛场地上或暂时离开比赛场地的球员,例如受伤、调整装备等,才有资格踢球

每队负责从有资格的球员中选定踢球顺序。裁判不会获知该顺序

如果在比赛结束时以及踢球开始前或踢球期间,一队球员人数多于对手,则必须将人数减少至与对手相同,并将每名被排除球员的姓名和号码告知裁判。任何被排除的球员均无资格参加踢球,以下所述情况除外

在踢球开始前或期间无法继续比赛的守门员,可由为平衡球员人数而被排除的球员替换;或者,如果该队尚未用尽允许的最大替补人数,可由名单中的替补球员替换,但被替换的守门员不再继续参加,且不得踢球

如果守门员已经踢过球,替换者在下一轮踢球前不得踢球

点球(点球决胜)期间

只有有资格的球员和比赛官员可以留在比赛场地上

除踢球球员和两名守门员外,所有有资格的球员必须留在中圈内

踢球方的守门员必须留在比赛场地上,在禁区外、球门线与禁区边界线相接之处

有资格的球员可以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当球停止移动、出界,或裁判因任何犯规停止比赛时,踢球完成;踢球者不得故意第二次触球

如果踢球者意外同时用双脚踢球,或球在踢球后立即触及其非踢球脚或腿:

如果球由该次踢球进入球门,该次踢球重踢

如果球未由该次踢球进入球门,该次踢球记录为未进

裁判记录踢球情况

如果守门员犯规并因此重踢,守门员第一次犯规被警告,之后每次犯规均被黄牌警告

如果踢球者在裁判示意可以踢球后犯规,该次踢球记录为未进,踢球者被黄牌警告

如果守门员和踢球者同时犯规,该次踢球记录为未进,踢球者被黄牌警告。

在符合下述条件的前提下,两队各踢五球

两队交替踢球

每球由不同球员踢出,所有有资格的球员在任何球员第二次踢球前都必须踢一球

如果在两队均踢完五球前,一队的进球数已多于另一队即使踢完五球所能取得的进球数,则不再继续踢球

如果两队各踢完五球后比分相等,则继续踢球,直至一队以相同踢球次数比另一队多进一球

上述原则适用于之后的每一轮踢球,但队伍可以改变踢球者顺序

点球(点球决胜)不得因离开比赛场地的球员而延误。如果该球员未及时返回踢球,其一球将被判弃踢(不计进球)

点球(点球决胜)期间的替换和罚令离场

球员、替补球员、被替换球员或球队官员可能被黄牌警告或罚令离场

被罚令离场的守门员必须由有资格的球员替换

守门员以外无法继续比赛的球员不得被替换

如果一队人数减少至少于七名球员,裁判不得放弃比赛